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12-26

(2019年12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正式会期三天半。

会议建议议程共有7项:1、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