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冠瑜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

2019-12-26

12月26日,在市人大机关三楼会议室,刘冠瑜副主任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明年立法工作。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市人大各相关工委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学习了立法协调小组议事规则,通报了明年的立法计划和具体安排,并对具体起草和调研工作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刘冠瑜副主任对做好明年立法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承担立法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选好工作人员,配强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分工,真正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二要切实保证法规草案质量。要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通过立法质量的提高,使法规真正有用、管用、好用。三要切实把握法规审议的时间节点。承担法规草案起草、审议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科学安排,在保证法规质量的前提下,把握好工作进度,确保法规案按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四要切实做好立法调研。承担立法调研任务的单位,要抓紧开展法规的调研方案起草、协调论证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和人大相关委员会要加强沟通协调,科学谋划、提早安排。最后他指出立法协调小组要在市委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协调立法过程中的重大分歧,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