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12-30

洛阳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审议认为,《条例》实施以来,龙门管委会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全面规范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内保护管理、经营服务、开发建设、参观游览等活动,确保了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在保护中发展、在保护中利用。《报告》反映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出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符合客观实际。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会议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充分运用好融媒体等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引起社会各界对龙门石窟保护利用的重视,齐心协力做好龙门石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让光辉灿烂的世界文化遗产焕发出新气象。

二是要努力做好保护研究工作。要充分运用好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石窟的保护措施;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努力提高龙门石窟研究院的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洛阳龙门石窟的国际国内影响力。

三是要认真做好执法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落实委托事项和权限。龙门管委会要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授权,认真履行好政府赋予的执法主体责任,主动作为,严格执法,确保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要科学编制园区规划。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洛阳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定位,高标准编制龙门园区空间规划,在推动洛阳文化繁荣上奋勇争先。

五是要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限和具体举措,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市政府和龙门管委会要对《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3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联 系 人: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 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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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