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2020-01-19

2020年1月1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1月15下午15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要精神;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骆延军所作的关于调整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间安排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涛代为宣读的胡衡庐、陈淑欣同志的辞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涛作了关于提请任免李保国、徐相锋同志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敏作了关于提请任命胡加彬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作了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拟任命为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的李保国同志和拟任命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胡加彬同志作了任职前发言。

下午15时半至16时半,会议分组对相关议题进行了研讨和审议。

下午16时半,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

下午16时5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间安排的决定、关于接受胡衡庐、陈淑欣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振华、雷雪芹、李钢锤、刘冠瑜、徐新、王松涛、孙延文,秘书长骆延军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敏,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高新区、伊滨区人大工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