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毛迎春等3人职务的通知

2020-04-01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曲海滨院长《关于提请任免毛迎春等3人法律职务的议案》(洛中法〔2020〕20号),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4月1日审议通过,任命:

毛迎春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江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