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洛阳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0-04-30

——2020年4月2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洛阳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关于对<洛阳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洛阳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洛人常〔2019〕58号)后,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我们进行了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增强法制意识,切实改进报告工作

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从2018年开始试编,2019年正式编报,在编写报告过程中,力争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做到全口径、全覆盖编报,在完善报告基本内容的同时,努力扩大报告的范围,完善报表和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报告质量。

对工作中发现的基础设施等资产未入账等问题,为督促其尽快入账,财政部门与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的领导同志对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进行了现场调研,督促单位对未入账的资产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入账处理,我局于2019年3月14日转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快办理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转固手续,截止到2019年底,住建局、城管局已将所有项目计入了在建工程,后续工作将按照文件规定办理转固手续,完整反映国有资产的现状。

1、构建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加强和完善产权管理体系、完备的财务监管、资产统计体系以及考核分配管理体系,加强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以及充分激发企业活力的考核分配制度。严格落实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监测制度,实现对监管企业担保、债务等财务风险的实时掌握、全面把控、有效化解。采取多种措施,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聚焦主业经营,控制和限制非主业投资,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严格落实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推动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协同机制,形成“职责统一行使、资源集中调度、内容全面覆盖、成果开放共享”的监督闭环。

2、推进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均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正在建立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加、减少、处置均通过信息平台进行,财政部门能在网上看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动情况。创新监管的方式手段,市国资委按照省统一安排,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在线掌握企业主要运行情况和关键数据,推动国资监管信息化。

3、切实加强审计监督

市审计局将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为专题审计项目,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专项审计,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时,一并报告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1、出台相关文件,规范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从购置的“入口”及保障正常运行到资产处置的“出口”完整的基础制度保障,促使各级财政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各司其职。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使资产配置更加科学。二是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严控新增办公用房,盘活党政机关闲置房屋,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活力。三是持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四是印发《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五是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赃物、罚没物管理的通知》,规范赃物、罚没物的保管、移送、上缴、处置全过程监管。六是推动资产调剂共用,有效节省财政支出,开展“公物仓”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增强闲置资产和有关罚没物品的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2、构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配套制度体系。做好牵头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编制办法、明确报告内容、工作机制、部门职责和编报程序,贯彻落实向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3、完善资产监管机制,建立资产使用和管理的绩效评估机制。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资产管理的负责人,各部门制定出资产管理办法,每项资产的购置、处置都应本着切实需要的原则实施。财政部门支出科室负责把关资产购置及处置的必要性,绩效中心建立资产处置或使用的绩效评估机制,资产科负责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资产调剂,努力盘活现有存量,有效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国有企业

为推进国有资本做强做大,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国资委做了以下工作:

1、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研究授权放权清单,探索将部分出资人的权力授予试点企业。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组织构架、管控模式的改革,进一步打造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

2、巩固深化国有企业三大结构改革一是深化产权结构改革。在系统总结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在子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注重以混促改,加快转换混改企业经营机制,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加强激励有效性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二是深化组织结构改革。构建定位清晰且职责明确的集团管控体系,科学界定集团公司与出资企业的关系,继续推动企业内部资产重组整合,做强做优做大主业。三是深化治理结构改革。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核心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促进各治理主体规范履职。

3、加快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调整监管思路,改进监管方式,厘清职责边界,修订和完善市国资委权责清单,集中精力履行好管资本重点职能,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推动国资监管机构内部职能优化调整。

4调整优化国资布局。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洛阳市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发展定位的意见》(洛政〔2017〕26号),遵循“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和运营效率、促进企业聚焦定位和精干主业”的原则,科学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引导国资优化布局,鼓励聚焦主业发展、引导企业控制非主业投资,强化投资计划管理、引导企业控制计划外投资,突出投资监管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后评价制度四个方面工作,更好发挥投资运营公司的投资引导作用。

(二)金融企业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和市领导有关批示,财政部门一直在不断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

1、积极推进洛阳银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017年,财政部门按照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洛阳市市属(管)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洛财金〔2017〕17号)和《洛阳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洛财金〔2017〕18号),并按规定完成了洛阳银行企业负责人2016、2017年度薪酬清算工作。目前正在按照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推进洛阳银行等市属(管)国有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薪酬清算相关工作。

洛阳银行根据《河南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保障车辆,将全员纳入公务用车改革范围,并划分三个层级参照党政机关相应的标准,制订了公务用车改革方案。2019年5月,我局根据洛阳银行预发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请示,经研究,洛阳银行班子成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暂按1040元/人执行,发放时间自2018年9月份起。待我市国有企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明确后,再按照市里确定的标准,对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其他符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按照《洛阳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洛车改〔2018〕1号)相关要求执行。

2、积极推进洛阳银行A股上市

为促进洛阳银行业务持续发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壮大资本金规模,增强核心竞争能力,财政部门加快推进洛阳银行上市申报进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于2017年4月向省财政厅上报了《关于提请审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请示》、《关于提请审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方案的请示》,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财政部门将协助洛阳银行做好上市工作。

3、认真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认真组织2018年度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益入库,2019年洛阳银行股利分红6805万元,已上交市级国库。组织研判、科学编制2019年-2021年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支规划表和2019年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报表,2019年股利、股息收入预算数为9072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深刻学习理解落实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任务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大力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持续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三)自然资源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方面

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新组建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但目前由于省级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和确权登记制度未建立,也没有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市级自然资源管理登记工作没有具体的制度基础和操作规范,至今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亟需出台制度规范的工作,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要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报告,建议尽快出台省级自然资源产权、调查以及统一确权登记等制度。待省级制度出台后,及时结合洛阳实际,全面开展和规范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2、国土空间规划方面

今年来,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先后就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事宜进行多次专家座谈,拟定了初步方案,被省自然资源厅作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试点。4月11日至12日,中规院专家专题听取并研究了《洛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初步方案,5月22日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9月份,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两次赴京,与编制单位共同对下一步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进行细化安排。

3、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洛阳是矿产资源大市,现已发现和探明各类矿种共四大类76种,已开发利用49种。钼、金、煤、铝为四大优势矿产,钼矿储量居世界第三,亚州第一。今年来,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持续规范矿政管理,全面推进“资源洛阳、绿色洛阳”工作。一是矿业权管理有序开展。今年来,对全市334个矿区设置的350个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统计,做到了持证矿山企业填报率达到100%。二是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了全市7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全市及县(市、区)开展了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力度,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交办督办、集中曝光。目前,全市已巡查400多个,完成数量过半;交办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交办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11个,集中曝光24个。三是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新成果。积极引导绿色矿山建设单位与专家服务团进行了任务对接,8月份以来有12家矿山通过了国家级绿色矿山评估验收,目前全市共19家国家级绿色矿山,位于全省首位。四是公益性地质调查全面开展。继续推进富硒资源详查,完成了项目设计、费用核定、招投标和阶段性验收工作。全面开展地热资源调查,对全市40平方公里的地热资源进行探矿,目前正在探索地热资源供暖规模化利用试点。

4、生态修复方面

全面履行生态保护主责,助推生态建设。一是积极谋划黄河流域生态带建设工作。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谋划推进沿黄生态带建设。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在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体现黄河流域文化特色,加快构建覆盖我市国土、生态、城市“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推进黄河湿地保护,处理好湿地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关系,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使黄河生态湿地产生更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加大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争取更多的生态修复保护项目资金,支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退耕还湿还草、基础设施完善等工程,促进黄河生流域高质量发展。目前已组织开展全市域内黄河流域、黄河滩区及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地情况的测绘和统计工作。结合黄河流域(河南段)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约5000万元,加快实施新安县重点地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020-2021年计划实施治理修复面积468公顷,完成生态廊道建设40余公顷。二是扎实开展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工作。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召开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治理修复任务实施动态监管。配合做好2019年京津冀城市周边露天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图斑核查工作,督促指导伊川县政府,洛高速沿线(伊川段)万安山周边采石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开工治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加快实施中央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进京津冀城市周边和汾渭平原历史遗留生态修复治理,力争2020年底完成522公顷治理任务。三是深入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起草并发布实施《洛阳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采取半月通报制度持续促进露天矿山整治工作。各县(市、区)183个露天矿山已经完成了查清现状、优化布局、公布停产整治名单等阶段性工作任务。集中力量开展打非治违,对所有采矿权过期矿山、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和非法采矿点等,开展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式拉网排查,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形成治理台账,严防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自然资源安全问题。四是牵头做好伊河流域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印发了《洛阳市伊河流域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方案》,在全局系统下发《关于组织做好伊河流域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通知》,对涉及伊河流域的7个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5、坚持规划先行,为副中心建设提供服务。按照国际视野、国内一流、洛阳特色的原则,围绕副中心城市建设要求,推动主城区与周边城市组团协调联动,强化南部生态功能区保护。高质量完成洛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洛阳大遗址保护区与城市建成区重合叠加的实际,科学划定城镇边界,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开展乡镇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探索实施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打造生态宜居乡村生活、生产空间,助推乡村振兴。

6、优先安排用地,为副中心建设保发展。为支撑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项目用地报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力度,合理合规进行区位调整,有效化解批而未用土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提高用地效率。各产业集聚区谋划、争取一些规模大、技术先进、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保障。

下一步,政府将加大对国有资本的监督与管理,努力盘活现有存量,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向人大汇报的国有资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