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0年4月2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4日至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这个报告,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及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洛人常[2019]66号)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3月17日,市人民政府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送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征求意见。3月19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专题研究。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市扶贫办围绕审议意见,结合脱贫攻坚考核,积极推进工作提升,认真落实整改了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针对审议意见,逐条详细汇报了落实情况,较好地回应了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则同意该报告,于4月24日将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书面汇报,主任会议同意该报告,决定书面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