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0年5月15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辉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368.9亿元,增长7.6%;实际完成369.8亿元,增长7.9%。年初支出预算合计532.7亿元,执行中因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653亿元;实际完成647.6亿元,增长8.4%。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91亿元,增长6%;实际完成91.2亿元,增长6.2%。年初支出预算134.2亿元,执行中因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53.8亿元;实际完成151.5亿元,增长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79.2亿元;实际完成229.2亿元,增长87.7%。年初支出预算合计201.1亿元,执行中因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256亿元;实际完成214.1亿元,增长62.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26.8亿元;实际完成154.8亿元,增长134.7%。年初支出预算142.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20.5亿元(不含补助城市区支出40.1亿元);实际完成86.4亿元,增长62.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3亿元,实际完成1亿元。年初支出预算合计1.5亿元,实际完成1亿元。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2亿元,实际完成4700万元。年初支出预算7122万元,实际完成451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81.3亿元,实际完成277.5亿元,增长1.2%。年初支出预算261.9亿元,执行中调整为268.7亿元,实际完成264.2亿元,增长1.7%。
(二)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638.5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9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249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389.5亿元。
2019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35.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22.6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2.5亿元。汇总统计各级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55.9亿元,其中市级203.7亿元,县(市、区)252.2亿元。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与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2.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3.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力。
4.财税体制改革多点突破。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一)2020年市级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7.7亿元,非税收入2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级财力安排支出143亿元,市级一般债券支出安排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4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0.3亿元,加上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亿元、预计省返还彩票公益金1.4亿元、上年结转16.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4.8亿元(包含需返还城市区拆迁补偿12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亿元,其中利润收入729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6.4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47.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0亿元,当年结余26.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5.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20年4月30日,市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6.5亿元,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1.2亿元,其他项目支出12.4亿元。
(二)政府债券新增额度情况
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政府一般债券新增额度7.3亿元,其中市级2亿元,县(市、区)5.3亿元;专项债券新增额度16.7亿元,其中市级7亿元,县(市、区)9.7亿元。
(三)2020年主要支出政策
2020年,在保障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持续深化“9+2”工作布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6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37.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亿元、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9亿元等共计313.5亿元,市级重点安排以下支出:
1.现代创新体系重大专项4.2亿元。主要安排应用技术研发资金2亿元,河洛英才计划专项资金1.1亿元,新型研发机构扶持资金4580万元,自创区建设专项资金5034万元。
2.现代产业体系重大专项3.1亿元。主要安排洛阳石化扩能改造环保配套项目2.3亿元,产业发展资金8567万元。
3.现代市场体系重大专项1.6亿元。主要安排粮油、冬春蔬菜储备和平价商店补贴460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市级财政贴息资金4300万元,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1700万元。
4.现代城镇体系重大专项130.7亿元。主要安排返还城市区征地和拆迁补偿123亿元,土地开发专项3亿元,公共租赁住房2.9亿元,城镇保障安居工程8329万元,规划编制经费3999万元。
5.现代基础设施体系重大专项106.8亿元。主要安排市政道桥、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项目82.5亿元,地铁1号线建设资金7亿元,公交运营补贴2.6亿元,城市管网建设2.8亿元,市政道路及绿化河渠养护2.4亿元,尧栾西和济洛高速公路建设2.7亿元,故县水库引水1.1亿元。
6.文化传承创新体系重大专项3.7亿元。主要安排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开发补助资金3亿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69万元。
7.生态环境建设体系重大专项8亿元。主要安排污水处理资金3.3亿元,清洁取暖试点资金2亿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
8.现代开放体系重大专项2.7亿元。主要安排旅游航线发展资金2亿元,对外开放等专项资金5605万元。
9.公共服务体系重大专项18.5亿元。主要安排教育支出8.2亿元,支持市委党校、职业技术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洛阳平乐正骨学院和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6亿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等;安排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7.2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养老、城乡医保补助标准等。
10.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专项27.8亿元。主要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4.9亿元,国企改革专项经费1.4亿元,注入监管国有企业资本金1.5亿元。
11.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大专项6.4亿元。主要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5亿元,美丽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资金8500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及牡丹产业发展资金8168万元,小浪底南岸灌区建设50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及奖补资金4500万元。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将推动副中心城市建设作为制定财政政策、安排财政资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资金投入,有效发挥财政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认真贯彻减税降费政策,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精准落实中小企业发展财税支持政策,通过财政贴息、用工补助、减免房租、缓缴税费等方式,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对财政运行的影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10%以上,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加快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追加事项,依法进行预算调剂。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预算执行。加大预算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以财政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强化对落实“三保”支出等情况的监督,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的政策取向,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抓住国家扩大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削减低效无效支出,着力提高预算的准确性、有效性和资金使用效益。
(六)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落实《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