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0-05-18

(2020年5月17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关于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宛康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洛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洛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洛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洛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洛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洛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同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洛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

 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中阳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曲海滨院长所作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志军检察长所作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