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05-20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深入推进“三审合一”试点,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延伸司法保护和服务职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和维护了当事人的自主创新及合法权益,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虽然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知识产权案件取证难、保全难、勘验对比难,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赔偿低、周期长的问题仍然存在,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审判力量不足,审判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切入口,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繁荣,事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坚持高点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知识产权强国、世界科技强国,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认真把握知识产权审判新形势,注重前沿问题和新型疑难案件的研究,特别是要抓好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敏感、涉外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智力成果和创新收益,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加强审判管理,提高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质量,确保法律适用、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的统一。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加强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工作,探索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取证难、保全难的问题。在依法裁判的前提下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解决“赔偿低”的问题。加强审限管理,改进裁判方式,综合运用繁简分流、调判结合等方法,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便民性和实效性,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

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体制和机制。继续深化改革,建立起符合我市法院实际、富有特色的“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定期以座谈、研讨、讲座等方式,加强司法、执法机关与相关社会组织、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协作,凝聚合力,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政策的社会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侵权行为,营造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根据我市知识产权审判的特点和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学习和培训。充实审判队伍,优化审判队伍结构,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吸纳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教授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