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击、保护、监督、预防多策并举,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完善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全程化、系统性的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促进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制度需进一步严格落实到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检干警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亟需更为有效的教育预防措施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性侵、拐卖、绑架、虐待、遗弃、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精准打击,发挥惩治犯罪的震慑效应。
二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制度的规定。充分运用社会调查与评估、不公开听证、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推行办案、救助同步进行的办案救助机制,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并持续跟踪司法救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后续保护措施。
四是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自护和预防问题。针对这些未成年人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 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
五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以刚性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建立保护未成年人的长效机制。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协作配合,推进多方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衔接,落实综合司法保护责任,形成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未检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化培训,选派法律功底扎实、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懂得未成年人心理,富有爱心、责任心,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检察干警配备到未检部门,着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未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