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谢晓阳等5名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

2020-05-20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8条以及《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任命:

谢晓阳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周武农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苏晓秋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卢致远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印强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