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0-05-20

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洛阳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洛人常2019〕42号)收悉,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市财政局牵头对审议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并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改进。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具有洛阳特色的“四张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和举措,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经济社会保持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为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8亿元,增长7.6%,增速居全省第11位,较上年底提升6位。地方税收收入231.8亿元,增长7.9%,增速居全省第10位,较上年底提升8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4%。全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68亿元左右,增长7.6%左右。政府性基金收入202.2亿元,增长153%,已提前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对《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按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2020年预算编制坚持“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依法理财,强化约束;强化绩效,提高效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着力优化结构,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繁荣兴盛、黄河湿地保护等重点项目,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制定《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部门2020—2022年收支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衔接方案》,主动上门与预算单位沟通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向分管市领导汇报预算编制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加大部门结转资金执行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调整用于其他项目;对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视为结余资金管理,由财政收回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预算法和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并督促预算单位按时将2019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全市预决算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和驻局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与税务、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督促检查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减税降费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减税降费协同共治机制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19〕26号),建立了减税降费协同共治机制。每周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减税降费具体事宜,及时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宣传培训。4月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政策精神,市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分别就减税降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市级财政统发工资预算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洛财库〔2018〕28号),组织市直486个预算单位1000余名财务人员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培训,明确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和年度汇算清缴相关政策。通过印制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制作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以及纳税人的政策宣讲,帮助纳税人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四是及时跟踪政策实施动态。密切跟踪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妥善加以解决,提高分析的全面性和实效性,切实把好事办好,让企业切实得到减税降费的福利。截至11月底,全市新增减税47.1亿元,占全口径税收的10.6%,占全省减税额的8.3%。五是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严格依法征缴、稳定收入增长的关系,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后的政策效应分析和评估,做到该减的要坚决减到位,该收的要坚决收上来,最大限度减少税费收入缺口。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节源开流,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洛阳市市级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对拟新增出台的重大政策、500万元(含)以上的新增项目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二是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制定印发洛阳市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阶段,共批复绩效目标5691个,涉及财政资金196.51亿元,绩效目标批复率达到100%;审核批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18个。三是开展财政重点评价。选择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16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用足用好政府新增债务额度,全年市级共申报发行三批次新增债券,发行债券金额28.44亿元(一般债券5.22亿元,专项债券23.22亿元),同时严格按照《预算法》等制度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拨付使用,督促各部门加快债券支出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统筹落实各类偿债资金,严格履行还款责任和义务,坚决杜绝债务逾期现象发生;认真研究制定《洛阳市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债务风险管控化解目标和措施切实防范法定政府债务风险。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健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实现对全市隐性债务监控全覆盖,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把握分类施策、因地施策、一债一策的原则,在摸清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基础上,认真执行《洛阳市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灵活运用“八个一批”解决方案,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截至9月底,市级已提前完成2019年度化解任务。同时,坚持依法举债,把好政府举债的融资关口,杜绝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确保全市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强化“财政同级审”整改管理,促进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构建多层次整改联动机制。召开相关部门整改会议,形成“人大督促、政府协调、部门联动”三级促改链条,完善监督协作机制,形成督促整改的合力,提高审计整改效力。二是实行审计整改清单制度。通过制定审计整改清单,明确审计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主体等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已经整改的问题,逐个对照予以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积极开展跟踪督查工作,督促其限期整改。三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相关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自身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从源头入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财政支出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总体上,全市财政预算保持了平稳运行,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1—11月份,落实国家、省减税降费政策共计减少税费收入47.1亿元,加之受短期性、外部性及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不稳固,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压力较大;二是部分县区债务风险水平偏高,对我市争取上级债券资金影响较大,需要高度关注;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债务化解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扶贫、环保、教育、三农、社保等刚性民生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四是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调整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