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蒋智涛等3人职务任免的议案

2020-05-20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任命:

蒋智涛任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白剑任洛阳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

蒋智涛洛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杨晓阳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刘宛康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