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洛阳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洛阳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05-20

洛阳市人民政府:

10月31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洛阳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洛阳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2018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及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国有资产底数仍不够清楚、管理不够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够完善,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内容覆盖需要进一步扩展等。《综合报告》重点反映了市本级情况,也汇总反映了各县(市)区情况,反映情况比较全面。《专项报告》将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纳入报告范围,扩大了报告的内容;工作安排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会议建议:

一、要增强法制意识,切实改进报告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报告制度。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报告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准确掌握国有资产基本情况,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把报告工作做好,向人民提交一本完整的明白账。从规范报告基本内容、扩大报告范围、完善报表和评价指标体系、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二是着力推进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及时全面完整地反映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三是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市政府审计部门要在每年报告审计工作时,报告国有资产的审计结果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统筹安排,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

二、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一是强化资产监管意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管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完善资产监管机制。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占有使用资产单位要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切实堵塞管理漏洞,通过制度约束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三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现从入口到出口,从资产采购、使用及处置各个环节监管部门的有效介入和监控管理,全面提高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是提高资产使用效能。研究建立资产使用和管理的绩效评估机制,加强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单位间的合作,努力盘活现有存量,有效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要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监管职责。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政府部门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合力。统筹优化企业国有资产战略布局和资本结构,大力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二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厘清出资人管理与行政管理、行业监管的边界。夯实资本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优化资本战略布局,完善授权经营体系,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探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入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发挥好自然资源(资产)保障发展、保护生态、服务民生、保障安全的重要作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按照《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三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