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05-20

——2019103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要求,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洛阳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请予审查。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模.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589.03亿元;负债162.34亿元;净资产426.69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89.03亿元,事业单位资产400亿元。

1.资产构成情况

全市资产分布情况如下:流动资产223.82亿元,占总资产38.00%;固定资产268.64亿元,占总资产45.61%;在建工程53.37亿元,占总资产9.06%;长期投资4.39亿元,占总资产0.74%;无形资产35.04亿元(土地使用权、商誉、专利等),占总资产5.95%;其他资产3.77亿元(路灯、公益自行车等),占总资产0.64%。

2.按资产所在行业分类

2018年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量为189.03亿元,占比32.09%;事业单位资产总量400.00亿元,占比67.91%。

行政单位资产不分行业类别,事业单位资产分行业占事业单位总资产比例如下: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资产总量124.44亿元(医院、社区医疗、计划生育服务站、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教育行业资产总量114.89亿元;交通运输、仓储资产总量54.45亿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资产总量33.42亿元(包含行政服务中心、财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福利院、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等管理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类的相关资产);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资产总量28.55亿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资产总量27.73亿元;农、林、牧、渔业行业资产总量5.28亿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资产总量1.03亿元;其他行业资产总量10.21亿元(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殡仪馆、信息中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

(二)公共基础设施等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洛阳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549.27亿元。主要项目:1.公路507.89亿元;2.城市道路桥梁319.33亿元;3.地下综合管廊19.29亿元;4.园林绿化63.16亿元;5.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27.89亿元;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2.09亿元;7.公共文化体育设施10.81亿元;8.其他3.91亿元(路灯、公益自行车等);9. 保障性住房31.46亿元;10. 受托代理资产337.42亿元(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存量及其他代管资产);11. 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128.9亿元(政府储备土地、罚没财物、接收非定向捐赠资产等)。

二、资产管理方面

1. 出台相关文件,规范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从购置的“入口”及保障正常运行到资产处置的“出口”完整的基础制度保障,促使各级财政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各司其职。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使资产配置更加科学。二是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严控新增办公用房,盘活党政机关闲置房屋,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活力。三是持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四是印发《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五是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赃物、罚没物管理的通知》,规范赃物、罚没物的保管、移送、上缴、处置全过程监管。六是推动资产调剂共用,有效节省财政支出,开展“公物仓”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增强闲置资产和有关罚没物品的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2. 构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配套制度体系。做好牵头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编制办法、明确报告内容、工作机制、部门职责和编报程序,贯彻落实向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3.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了配套制度体系。根据财政部第35、36号令和《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的要求,各县(市)、区理顺管理体制,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能,彻底改变个别地方和部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的状况。建立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管理层次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管理层次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以改变目前存在的资产管理主体缺位的状况,切实解决好职责不清、使用混乱的问题。

4. 认真做好我市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财政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我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顺利完成部分资产划转、整体资产划转等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办公用房、土地、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保证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不流失。

5. 优化配置资源,提升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支柱。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有力保障了教育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二是大力支持科学技术事业,2018年洛阳市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事业的大型设备配置保持较高增长水平,为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物质保障。三是大力加强公共文化事业,改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推动卫生事业,在均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6.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倾听群众意见。为进一步保证资产处置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不涉及到单位机密资产的情况下,各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要自觉做到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将资产处置的全过程进行披露,同时财政部门将定期进行抽查,真正让国有资产处置走在阳光下。为了更好了解各个行政单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定期进行座谈会,倾听单位对资产处置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在资产配置到处置过程中存在的政策疑惑,做到及时解答和定期了解,更好帮助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资产管理出现脱节现象。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在出现变化之后财务会计人员对变化的部分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调整,导致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完善,部分资产统计数字有误差;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固定资产长期不入账,造成账实不符。部分单位对基础设施资产没有入账的概念。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没有充分的结合。就目前资产管理状况来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没有有效结合。一方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是组成公共财政治理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习惯性以预算以及资金为基础进行管理,而资产管理往往会被忽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导致新增资产没有及时的入账、报废资产长期挂账以及资产存在浪费等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

1. 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夯实管理基础。一是持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制度体系,加强资产全过程管理,健全产权转让、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资产管理制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加大资产配置标准建设力度,为预算编审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探索建立资产绩效考评制度,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促进资产共享共用,杜绝和纠正现有资产长期闲置、又另行租用同类资产的现象。

2. 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一是继续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系统有效对接,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数据互通共享,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撑。二是督促各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加快做好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专固工作,做好新增资产登记入账、存量资产盘点清查、公共基础设施规范统计等工作,全面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强化内外监督,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监管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力量,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使国有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单位内部监管机制,完善资产审批程序,减少内部风险。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业务和审计监督,特别是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涉及违反组织规定或法律等行为,依法依纪交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2. 健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效能。科学制定国有资产的保护利用规划,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调整资源结构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础管理,着力构建更加符合经济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从“入口”到“出口”的全生命周期的资产管理体系,实现配置科学、管理高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的效能。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要求由对公共基础设施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

3. 积极探索创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实际发展和现实因素,积极探索和推广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将现代化网络技术与资产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在规范管理流程的基础上,构建资产监管体系,以信息化推动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促进资本性支出预算控制、采购流程监管、资产处置风险预警等内部监管机制的落实。将制度体系移植到信息系统中,最终实现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