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
按照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有关规定,5月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向市 “一府一委两院”、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集中交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涛出席会议并就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司志华通报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的基本情况。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345件(其中48件为议案转建议)。经初步梳理分解,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95件,财政经济方面的48件,教科文卫方面的112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29件,监察司法方面的12件,其他方面的49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政府328件,市监察委1件,市法院4件,市检察院1件,其他有关机关、组织9件(以上含有合办件)。总体上看,今年代表所提建议,不仅数量是本届以来最多的,同时质量较高,大多数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重点突出,充分体现了代表们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在不断增强。会上,结合新修订的建议办理办法,为大家讲解了今年建议办理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王松涛在讲话中指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针对建议办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去年年底常委会修订了建议办理办法。办法规范了代表建议的提出,重点建议的办理,对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加强办理工作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议办理办法,增强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促进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就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他强调,一是要认识再提高。代表建议承载着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二是要责任再压实。承办单位要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压紧压实办理责任。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积极吸纳合理建议,做到多对接、多沟通,先沟通、后答复,有答复、有落实。三是要实效再提升。承办单位要制定具体办理措施,提高建议解决率。对代表所提问题有条件解决的,应当及时解决;对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当在计划、规划期限内解决,并及时向代表反馈阶段性办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者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争取代表的理解。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与市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建议办理动态,共同做好督办工作。
各承办单位表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共同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细、办实、办好,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用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