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扩大)会议

2020-06-03

2019年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召开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扩大)会议。

一、关于国土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林业局局长郅书安所作的关于国土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亚利所作的关于对该报告初审意见。会议讨论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暨森林河南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围绕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实施推进“11555”工程和“七绿”工程,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绿化标准不高、树木管护不到位、工作进度不平衡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科学规划,不断提升绿化标准;要抓住政策机遇,用好林业政策,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要落实管护责任,努力提高林木成活率;要加强舆论宣传,激发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国土绿化工作中。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倪西良所作的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书卿所作的关于对该报告的初审意见。会议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两区”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裁判标准不统一、审判周期长、队伍建设不足等问题,会议强调,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地位,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针对我市产业结构特点、重点经济领域、敏感案件,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要适当提高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要注重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的培训、选拔、储备和使用,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美丽洛阳的重要举措。5月份以来,常委会组成6个执法检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工作机制不健全、水质达标不稳定、城市区生活污染严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体系,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要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具体措施,确保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一要及时完善相关法规,认真完成《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和《洛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为我市生态环保治理提供法制保障;二要加强跟踪监督,推进问题整改,推动我市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常委会将适时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并提出一些具体的意见建议,要求城建环保工委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增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所作的关于增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会议经认真审议,原则同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增补委员建议名单,同意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方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王玉峰所作的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方案(草案)》的说明。会议指出,预算监督工作是人大监督职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中央财政工作的重大转变。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实施好中央、省委的指导意见,把实施方案做实做细,把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重点支出、投资、部门预算等方面转移,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民生支出;要在推动工作重心转变的同时,继续做好其他方面的审查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好预算监督。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时报送市委。

六、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淑欣所作的关于提请任丽君等6人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倪西良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李红伟法律职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所作的关于该议案的初审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所作的关于提请批准任免耿艳升、谢红叶法律职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所作的关于该议案的初审报告;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会议经认真讨论,同意相关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并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外出学习考察的调研报告

会议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赴广州等地学习考察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会议要求,大家要认真阅读学习调研报告,充分运用调研成果,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人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会议强调,调查研究既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分析情况、提出建议、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改变调研方式,提升调研实效,练好调查研究这项基本功。一要变“被调研”为“真调研”。要改变过去看材料多、听汇报多等简单调研方式,紧紧围绕市委“9+2”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等中心工作、重点内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言、察实情,切实推动问题解决。二要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多采用“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三是要切实提升调研成效。外出考察学习和市内视察调研后,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原则上都要形成调研报告,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可靠参考。办公室、调研室要抓好督促落实,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八、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震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的汇报。会议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6月26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议程共7项: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2、审议《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稿);3、审议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增补委员建议名单;4、审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5、审议关于国土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6、审议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7、人事任免事项。

参加会议人员:

吴中阳    吉振华    李钢锤    刘冠瑜    孙延文

骆延军

列席会议人员:

赵  震     李诚如    昝宏仓     王玉峰     张书卿

陈亚利    尚荣彬     李新志    卫华平     杜春生

杨武伟     黄玉琢     李平安     吕建民     王正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