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

2020-06-03

2019年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召开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

一、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淑欣所作的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昝宏仓所作的关于对该报告的初审意见。会议讨论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决议》落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部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会议指出,由于我市学前教育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到2020年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仍十分艰巨。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排工期,下大力气加强幼儿园建设,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普惠性幼儿园;要抓紧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资格认定、财政补贴、收费标准的指导性意见,为破解幼儿园建设难题提供遵循和保障,让广大幼儿及早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要求相关部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洛阳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赵站伟所作的关于洛阳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卫华平所作的关于对该报告的初审意见。会议讨论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市民营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会议指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仍存在着发展质量有待提高、融资难题仍未有效解决、营商环境仍需优化等问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举措,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落细,使民营企业家切身感受到政策红利;要通过采取定期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共同商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向;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抓好转型升级,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切实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使民营经济为洛阳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晓阳所作的关于《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诚如所作的关于《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的初审报告。会议讨论认为,《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5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推进我市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条例》存在着工作职责不明确、监管和防治措施滞后等问题,已不能适应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条例》存在诸多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十分必要。会议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新发展理念,通过立法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发展高质量;要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坚决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立法充分体现民意、汇聚民智。会议经认真讨论,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要求相关部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四、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修改〈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市科技局副局长王建军所作的《关于修改〈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明坡所作的关于《关于修改〈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讨论认为,《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草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实际,同意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明坡所作的关于《修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尽快制定洛阳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诚如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亚利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加大培育、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经济组织,促使其担当起农村经济发展生力军责任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讨论认为,办理好代表议案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是促进代表作用发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对议案的调研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调研、科学论证,无论是建议作为议案办理还是建议转为重点建议,都作了详细周密的阐述。会议原则同意几个报告,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将几个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建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建议筛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重点建议的筛选工作,一要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结合常委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筛选确定重大事项。二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建议选择少而精,重点提升办理实效,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三要选择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尤其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推动民生实事落实。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进一步完善对口督办、公开办理等措施,落实办理责任,确保办理实效。会议对重点建议筛选情况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进一步调整完善后,印发各相关部门,并切实抓好督办落实。

七、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洛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草案)、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草案)、关于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所作的关于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这三个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分工,强化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会议对方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组织实施。

八、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王玉峰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讨论认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是今年全省上下人大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实现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网络化,增强预算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要积极吸收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九、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印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根据监督法规定,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应于3个月内向常委会会议汇报。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将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书面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十、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震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的汇报。会议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5月上旬召开,会期一天,建议议程共七项:1、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草案);2、对《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3、审议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关于《修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关于《尽快制定洛阳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3)关于对《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4)关于对《关于加大培育、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经济组织,促使其担当起农村经济发展生力军重任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4、审议关于洛阳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5、审议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6、审议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1)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7、其他事项。

十一、其他事项

会议书面印发了关于《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报告和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办理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好外出考察学习的宝贵经验,在《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法规责任明确、措施管用,为推动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参加会议人员:

吴中阳    雷雪芹    刘冠瑜    徐  新

王松涛    骆延军

列席会议人员:

赵  震     李诚如     昝宏仓     王玉峰    陈亚利

尚荣彬    张书卿    刘三献    卫华平    何明坡

杜春生    杨武伟    黄玉琢    李平安    徐  勇

梁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