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扩大)会议
2019年10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召开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扩大)会议。
一、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杨武伟等4人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淑欣所作的关于提请蒋智涛等3人职务任免的议案;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文俊所作的关于提请练忠杰、闫杰同志任职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所作的关于提请免去张长江等8人法律职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所作的关于该议案的初审报告;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会议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相关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并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所作关于对该报告的初审报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书杰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所作的关于对该报告的初审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所作的关于对该报告的初审报告。
会议讨论认为,“一府两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安排部署周密,办理程序规范,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理时效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针对代表建议办理中存在的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解决措施效果不佳、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会议要求,“一府两院”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法定职责,更是关注民生、为百姓解忧的具体体现,切实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树立正确目标导向,不仅要重视代表满意率,更要重视建议落实率、完成率,着力解决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增强办理实效。要建立代表建议评估机制,对建议尤其是代表不满意的建议所涉及问题进行科学论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者受客观条件确实不能解决的,向代表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创新办理方法,夯实办理责任,不断满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会议原则同意三个报告,要求市“一府两院”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洛阳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洛阳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王国辉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洛阳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编报说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玉峰所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讨论认为,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完善监管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国企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国有资产底数仍不清晰、管理不够规范、资源配置不够科学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意义,不断积累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科学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要推动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数据库,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更加公开、透明;要按照国家战略规划、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求等,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切实发挥好国有资产保障发展、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商务局局长吕宗乐所作的《<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卫华平所作的初审意见。会议审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明确责任举措,逐项加以落实,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针对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底子薄、起步晚,产业特色不明显,要素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农村电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商发展重大事项和问题;要强化特色产业培育,结合市委发展战略和农村产业结构特点,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完善农村信息服务和数据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我市高校、职业教育与农村电商的人才培养、供给渠道,为农村电商发展构建良好环境。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向阳所作的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诚如所作的初审意见。会议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百城建设提质和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多策并举、标本兼治,持续做好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畅化工作,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针对存在的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精细管理仍有差距、思路举措创新不够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管理为了人民、管理依靠人民;要强化城市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理念,健全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要高度关注人民呼声,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垃圾分类、背街小巷整治、保通路质量等问题,下大力气抓好抓实,让群众满意;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共管共治、共享共建的良好局面。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常委会会议专题询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问题设计等进行再梳理,确保专题询问问出百姓心声,问出工作成效,既体现了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动,又体现对城市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引领,确保专题询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对《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对《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国土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市人民政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报告内容,书面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稿)》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牛佩伟所作的关于《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经认真讨论,提出一些具体的意见建议,要求市人大法委会、法工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八、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工作规则(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罗军所作的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工作规则(草案)》的说明。会议经审议,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付诸实施。
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燃煤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诚如所作的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燃煤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会议指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题会议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推动散煤治理管控抓深抓细抓实。我市燃煤污染形势严峻,点多面长、流动性大、易于反复,采取法治手段强化散煤污染防治非常紧迫和必要。会议要求,《决定》要严格遵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坚实的法律依据下制定管控范围和方式,确保依法依规;要学习借鉴外地市相关规定的经验,对《决定》内容再研究、再斟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十、关于接受杜春生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接受杜春生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同意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十一、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实施方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主任刘三献所作的关于对《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草案)。会议指出,组织开展《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实践,是落实李亚书记调研龙门园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对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传承和旅游开发利用,更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建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付诸实施。
十二、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会议精神工作汇报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王玉峰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会议精神工作汇报。会议指出,中央、省委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会议的召开,为我们贯彻实施好中央、省委部署提供了重要指导和遵循。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此次培训会议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积极推进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系统建设、出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五年规划、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制度等工作,推动我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十三、关于赴东北部分城市调研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提交的关于赴东北部分城市调研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认真审阅调研报告,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宗教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及时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为我市宗教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十四、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震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会议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10月30日召开,会期一天半,建议议程共13项:1、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传达学习王国生书记在纪念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2、审议《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3、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燃煤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4、听取和审议关于洛阳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洛阳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5、听取和审议《〈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0、审议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11、审议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1)关于《国土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12、听取和审议关于接受杜春生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13、人事任免事项。
参加会议人员:
吴中阳 雷雪芹 刘冠瑜 徐 新 骆延军
列席会议人员:
赵 震 余培仕 黄玉琢 杨武伟 张书卿
昝宏仓 李诚如 尚荣彬 王玉峰 刘三献
卫华平 李新志 李平安 吕建民 罗 军
付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