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完成暨2020年工作谋划情况汇报

2020-06-08

(2019年11月20日)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权,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为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为在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中奋勇争先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等,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0余次,交流研讨10余次。党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到基层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10余次。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统领人大工作,做到讲党言、说党话,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工作优势,全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共向市委请示报告38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1+4”工作方案,把“讲政治、懂法律、守规矩、强能力”专题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着力丰富载体,提升实效。坚持党员干部每天自学一小时,每周集中学习一小时,县处级干部每月2-3天集中研讨交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等撰写调研报告24篇;开展“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8个;坚持开门搞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设,对照“18个是否”深刻查摆各类问题50余条,立行立改问题20个。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019年,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召开人代会1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5次,依法审议决定了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全力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改)》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已经常委会会议二审通过,将提请本月底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学前教育、城市轨道交通、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和保护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特别是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将《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作为立法重点,多次深入库区实地走访、听取意见,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60余条,为守护好“洛阳水缸”筑牢法治屏障。

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督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民营经济发展、自创区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学前教育、国土绿化等专项工作报告18个,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水污染防治法“一法一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开展执法检查4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市重点项目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四河同治、三渠联动”、博物馆之都建设、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进行视察调研100余次。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组成6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191个水污染防治相关单位和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解决突出问题70多个,有效发挥了“法律巡视”利剑作用,让法律牙齿真正咬合。

科学决定行使重大事项。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科学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途径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围绕机构改革、财政预算调整、议案办理等作出决议、决定12项。如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常委会先后4次作出关于批准市级预算调整的决定,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促进代表作用发挥。加强代表培训。先后组织4批次400余人次进行代表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代表联系。建立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常态化联系,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深入基层接待代表12次,邀请55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发挥代表小组作用。建成规范化各级人大代表活动室735个,开展省市人大代表活动170余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700余条。各县(市)区建成人大代表联络站310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坚持重点办理、公开办理、跨年度跟踪督办等工作制度,办理实效显著提升。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交办的3件代表议案均按计划推进、730件代表建议已办理完毕并全部答复代表。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党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庆七一纪念表彰、大别山专题党性培训、精神文明创建、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与扶贫联系点开展“手拉手”共建、“九个一”大走访等活动,机关党建水平显著提升。完善组织制度。遴选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代表充实各专门委员会,完成了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更名、社会建设委员会设立等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立法专家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了预算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研究制定了《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改进市人大常委会会风会纪及调研视察的具体措施》、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工作流程等,建立了调研备案等工作制度,从精简会议文件、开展监督检查、改进调查研究等8个方面,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还不够深入系统全面,结合实际融会贯通还不到位;二是依法履职能力和效果还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地方立法、监督工作等还需进一步创新提升;三是代表工作还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在代表活动室、联络站如何更好发挥联系人民群众作用等方面还要深入思考。

四、2020年工作初步谋划

2020年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国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做好明年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考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人大职能优势,更好服务我市改革发展大局。一要着力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依法履行好人大职能。做好地方立法工作。2020年拟制定《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修订)》《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3部;围绕建筑垃圾管理、城乡规划、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水资源管理、文明行为促进等开展立法调研。强化监督工作实效。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教育事业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院执行、检察院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黄河洛阳段水生态保护、城市交通拥堵整治、老旧社区加装电梯等开展视察调研。拓宽代表工作内容。加强代表培训,落实好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络站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三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自觉坚持市委领导,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决策部署。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好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纪念活动,编撰洛阳人大志,积极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不断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加强对县乡人大的监督指导,深化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