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不负人民重托 担当作为书写出彩人生

2020-06-11

◆ 曲焕平

              

 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光荣称号,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当你把它当做一种事业、一种追求,她可以让你的生命火炬得以绚烂燃烧,让你的人生价值得到不断升华,让你的人生更加出彩!

 从1997年当选洛阳市人大代表20余年来,在市县党委和人大领导的关怀和培养下,我坚持把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实现福民强市目标作为最大的人生追求,将自己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和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情感,与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融合在一起,把千家万户的烦忧和喜乐记在民情日记里,把农村群众的迫切需求牢牢挂在心间,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为维护群众利益四处奔走,架起了一座联系政府、服务群众、发展经济、为民办事的桥梁。履职期间,先后向洛阳市人大提出议案16件,立案11件,建议100余件,在各类座谈会、评议会上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绝大多数建议得到了洛阳市人大的肯定和“一府两院”的高度重视,解决了一批洛阳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热点问题和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一个有事业追求的人,就是一个以梦想引领未来发展的人。”在人大代表这个无形的岗位上,我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用心打拼自己的美丽事业,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先后被授予河南省劳动模范,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洛阳市优秀专家,连任洛阳市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洛宁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洛宁县第六、七、八届政协常委。

 今年恰逢洛阳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作为洛阳人大二十余年来创新发展的践行者和见证者,以此为契机把自己的履职感悟梳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点感悟:

 “学”字为先,着力提高自身政治站位、思想境界和业务能力,是做好人大代表的基础和前提。

 “干”字当头,切实履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是做好人大代表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要求。

 “民”字入心,始终恪守“群众情绪是第一信号,群众利益是第一责任”这一信条,是做好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

 五届人大代表,一生人大情结。在二十余年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中,我深深地热爱着人大代表工作,倾注了自己的青春、心血和汗水。可以说,人大工作已经成为我毕生追求和挚爱的事业,成为我生命中的全部。回顾二十余年来我走过的坎坎坷坷的路程,尽管我在建言献策、宣传推介、引资帮扶、奉献爱心等方面作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与领导和组织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一个代表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以一个人大代表的真心、爱心和责任心,以一个文学工作者的无私与担当,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扎根基层,情系群众,把对群众的爱倾注在一件件履职尽责的工作中,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更大的担当,敬业奉献、顽强拼搏,在推动乡村振兴中打造精彩人生,为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