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迎接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按照吴中阳主任指示要求,6月10日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钢锤、副市长王军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陈亚利主持会议并宣读工作方案。
王军副市长在动员会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相关要求,组织市林业局、质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交通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加大对野生动物执法保护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驯养、偷猎、贩运、销售和加工野生动物等行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对花鸟市场、野生动物展演场所、农贸市场、海洋馆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3478次,出动车辆3740辆次、人员12906人次,发放宣传册7.6万余份。全市森林公安系统结合“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昆仑行动”等专项行动,共办理涉野生动物案件67起,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495只(件),为全市打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积极努力。
王军副市长强调,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持续抓好执法行动,形成震慑声势;要严谨细致做好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要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防止引发次生问题;要认真化解矛盾问题,积极主动做好服务。
李钢锤副主任在动员会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此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刚刚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具体行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委托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就河南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拟于6月中旬到我市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将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生态文明理念的贯彻落实;立足于体系建设,全面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修法工作提供依据。
李钢锤副主任强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积极协调,统筹安排,共同配合完成好执法检查工作。要认真学习《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熟悉相关背景资料,准备参加测试;要提前准备汇报材料,参加座谈发言;要结合职责要求,在各自辖区和负责范围内,提前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改正问题,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出现纰漏,为推动“一法一决定”贯彻落实作出积极贡献。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乡镇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