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2020年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刘冠瑜主持召开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今年立法任务圆满完成;要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法规审议工作;要及早动手,科学谋划明年立法工作。会议还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的修改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