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0-07-01

——202063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诚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韦帅帅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认真调研并作出审议决定。城建环保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冠瑜的领导下,经前期认真调研,于6月3日召开了由提议案代表及市城管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该议案作出决议或决定交由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6月22日,主任会议听取了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后,根据主任会议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现状

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自2018年底正式启动以来,坚持“目标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原则,在试点先行中创新,在循序渐进中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截止目前,全市共有55个小区约19.1万户居民(占年度任务39.6万户的48%)已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一)完善制度配套。先后制定下发了《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

(二)坚持试点带动。2019年,明确洛龙区为分类试点先行单位。在洛龙区试点基础上,及时形成可复制经验,以点带面在全市推广。

(三)积极探索实践。按照上级“三化、四分”要求,创造性提出“末端牵制前端”分类思路。首先是完善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我市日处理200吨餐厨垃圾处理厂于2019年底建成投用,日处理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平稳。其次是搞好回收资源化利用。引进一批企业入驻试点小区,利用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对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据统计,居民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后,垃圾总量将下降40%左右。再次是完善智能化监管手段。各类运输车辆均装有GPS定位系统,实施智能化监管。

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在去年开始试点的基础上,正有序有力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规滞后,且缺乏操作性。二是认知参与度不高,分类意识不强。三是再利用难,产业化水平低。四是机制薄弱,形成合力不够,存在环卫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五是城市公共财政投入不足。

二、议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又大规模地产生着废弃物,填埋、焚烧非常污染环境(包括大气、地下水等),要使这些垃圾变废为宝,从而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管理是最好出路。在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湖北省代表团审议时,再次提到了垃圾分类投放问题。上海市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垃圾分类这个新时尚从倡导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与此同时,全国多地也陆续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郑州市作为首批46个国家级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于2019年12月也正式施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由此可见,垃圾分类已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关注的民生实事,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已是大势所趋。

为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就必须以全方位开放姿态,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角度,全力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议案的初步意见

为确保议案落实到位,城建环资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各级人民政府要以更高的站位强化推进垃圾分类的行动自觉。

(二)强化思想引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高群众认知度和配合度,着力营造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培育市场合力。配套建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链,奖励和鼓励分类工作各环节的文明言行。

(四)完善组织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组织保障,不断完善培训督查、财政保障、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合力,全力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2018年已开始,建议继续深入进行调研,尽快启动制定法规程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