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扩大)会议

2020-08-03

2020年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召开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扩大)会议。

一、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沆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司志华、尚荣彬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毛迎春等3人法律职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沆所作的关于该议案的初审报告;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会议经认真讨论,同意相关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并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废止《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保兴所作的关于废止《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罗军所作的审议意见的汇报。会议讨论认为,《条例》自200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日益严峻,《条例》已不能适应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且存在一些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废止《条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实际。会议经认真讨论,同意该议案,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洛阳市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张伊民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卫华平所作的关于该报告的初审意见。会议讨论认为, 2019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科学组织、强化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总体进展顺利。2020年,市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副中心、打造增长极”的赋能定位,以“97183”合理有效投资计划为统揽,科学编制了我市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符合我市当前的客观实际。针对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部分项目推进较慢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促协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会议原则同意该计划(草案)和报告,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书面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审议意见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明确责任举措,逐项加以落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覆盖面积更加广泛,结合我市农村产业结构更加紧密,为乡村振兴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举措不断创新,紧紧围绕我市城市发展规划需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在道路建设、停车管理、背街小巷整治等方面卓有成效。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书面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震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的汇报。会议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3月底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共5项:1、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及中央、全国人大、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2、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3、审查批准《洛阳市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4、审议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5、人事任免事项。

参加会议人员:

 吴中阳  吉振华  雷雪芹  李钢锤  刘冠瑜

 王松涛  骆延军

列席会议人员:

 赵 震  余培仕  杨武伟  张书卿  昝宏仓

 陈亚利  李诚如  王玉峰  刘三献  卫华平

 何明坡  李新志  司志华  东维青  李平安

 吕建民  罗 军  张 沆  刘军锋  梁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