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2020-09-01

——2020年8月2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刘冠瑜副主任的带领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初审,原则同意该报告。8月19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该报告,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初审认为,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严格依法执行,积极创新机制,持续加大力度,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有力提升了执行权威,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初审指出,我市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距离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和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仍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仍需进一步畅通,惩戒威慑合力仍需加强;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对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甄别和打击手段仍需强化;执行工作环境尚待优化,全社会尊重服从生效判决、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社会氛围仍需深化;执行工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精准性和成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初审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持续深化对执行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积极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解决执行工作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积极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规范执行权运行体系,加强对执行程序各个环节的监督,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和乱执行的发生。进一步拓展查控手段和措施,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着力推动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执行建设。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提高结案率、实际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使有条件的案件应执尽执。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在发挥好现有公开渠道的作用基础上,不断创新更加便捷的公开方式,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增效益。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推动同一类型案件裁判结果相对统一稳定。

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工作整体合力。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执行工作综合治理合力。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夯实责任,加强考核,保持联动执行工作常态化运行。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借助纪检、新闻媒体、大数据等多方力量,更好地解决执行难题。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发挥联合惩戒系统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有效打击“老赖”,实现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着力破解疑难执行案件,打击隐蔽转移财产、恶意逃废债等规避执行的行为,不断增强司法权威和威慑力。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切实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到实处,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强化办案作风,勇于担当尽责,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执行队伍力量配置,优化队伍结构,配足配强执行人员,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检查指导,协同解决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打造一支道德品质过硬、执行业务精通、公正高效廉洁的执行队伍。

五是加强宣传造势,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加大执行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执行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情况的反面宣传,公开曝光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阻挠、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观念,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法治环境,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