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2020-10-12

10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宏凯主持召开汝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龙福、李岩波、陈素霞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常涌涛,县法院院长郭燕燕、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光会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汝阳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汝阳县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元至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书面);关于汝阳县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关于汝阳县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书面);汝阳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汝阳县河道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汝阳县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同意对陈俊延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

会议还审议和表决了闫建军等3位同志的免职事项以及汪学伟、乔晓明两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并根据《汝阳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要求,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常宏凯指出,希望新任职的同志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党和人民,更加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好地肩负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要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好职责,切实对人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