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洛阳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初审意见

2020-10-19

——2020年10月1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要求,6月初至8月中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分批次,对我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3家企业进行专题调研。近日,在吉振华副主任带领下,组织财经委员会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洛阳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初审。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层面存在着监管政策落实尚有短板、惠企政策存在棚架、文企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改革层面存在着落实部分改革目标尚有差距、混改工作力度尚需加大问题等问题;监管层面存在着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预算编制和监管、人大对国企监督等方面体制机制不完善问题;企业层面存在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资本活力不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不够严等问题; 风险防控层面存在着投资方向不够明、企业担保状况堪忧、偿还债务能力较弱等问题。这些问题,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为更好地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把市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要深化国企改革,让机制活起来、结构优起来、动力强起来。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统筹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推动国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企业改革。要支持国企通过市场化方式,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企、民企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对处于竞争性行业、不承担政策性功能的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和全资企业的管控模式。

(三)推动企业发展。要突出国企功能和发展定位,优化配置国有资源,合理布局国有资产,强化资本运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针对国企公益性项目多,还贷压力大,经营效益差的问题,不断改善企业资产结构,提高信用等级,扩大融资能力。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企实施核心业务、优质资产上市,提高企业资产证券化率。

(四)强化国企监管。要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强化监督协同,打造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在线监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国有资本运行质量效益监测和分析,强化业绩考核导向作用。组建专门的文企监管机构,落实国企各项监管政策。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要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五)做好人大监督。各级人大要突出监督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把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做细做实。要针对国有资产底数不够清楚、管理不够公开透明、监督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紧盯问题整改。市政府要积极配合监督,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要摸清资产底数、健全国有资产会计制度、统计制度等制度体系,注重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处理和问题的整改与问责。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则同意该报告,于10月14日将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