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2020-10-19

——2020年10月1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后,人事代表工委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初审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刘宛康市长多次强调要依法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健全办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突出重点,实行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重点建议制度,坚持公开透明,重点建议的主要内容、承办单位及责任人、答复时限等在《洛阳日报》予以公布,主动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代表对31件重点建议办理答复结果均表示满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注重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日常工作相结合,吸收采纳建议中的合理化内容。强化督查,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有力推动办理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市政府承办的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321件代表建议中,已经办理答复代表的313件,代表对办理情况反馈满意或基本满意。

初审指出,市政府及其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敷衍思想,办理答复内容笼统表述多,解决问题具体措施少;对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建议,个别主办单位牵头协调力度不够,协办单位协作配合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办理合力;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对办理周期较长、落实难度较大的建议,后续办理工作推进缓慢,办理效果不明显。

初审建议,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升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回应社会关切、为民履职尽责的具体体现,切实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办理机制,强化办理措施,着力解决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提高建议解决率,增强办理实效。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动态监督,采取专题视察、现场督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持续抓好办理落实。对尚未办理答复代表的建议,有关承办单位要集中精力抓紧分析研判,加快办理进度,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代表。

10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扩大)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会后根据主任会议讨论意见,对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