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

2020-11-16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已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