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依法履职 强化服务助力发展

2021-01-19

◆ 洛龙区人大常委会

  近年,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始终坚持一项原则、依法履行三项职能、充分发挥一个作用”,为建设副中心打造增长极发力都市圈形成新引擎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中心开展工作 坚持原则提升效能

  洛龙区人大常委会近年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建设洛阳“首善之区”来谋划、安排、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多批次专项视察调研,提出了“强化扶贫产业效益、城市管理精细化、污水治理源头治根”等20多条意见和建议,为全区三大攻坚战及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提供了能量,推进了“首善之区”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持续提升。2019年就召开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等向区委请示、报告11项;严格依法办事,建设民主法治社会,先后进行执法检查10项,开展法律监督10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3件,有力推进了法治洛龙建设;发扬民主、依靠人民,区人大常委会在确定被评议单位等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时,都注重征求群众意见。为加强联系群众工作,2012年开始实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集体接待代表制度,2018年实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近年,区人大常委会先后收到代表、群众意见建议100余条,其中30余条被采用,深受代表群众好评。

依法履行三项职能 护航区域经济发展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洛阳市洛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修订,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区人大为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规章遵循。2017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在听取审议相关报告的基础上,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新增政府债券安排等依法作出决议决定24个,促进和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任免制度,坚持把好“六关”,保证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规范运行。2017年以来,共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1批次,依法任免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353人次,确保区委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全面实现。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任命人员的履职意识、公仆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

  依法行使监督权。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增强实效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途径,注重改进方法技巧,拓宽监督工作渠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使监督工作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更加富有成效。坚持以民为本,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坚持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中选择监督重点,从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选择监督内容,从政府重点工程建设中选择监督个案,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选择监督热点。坚持依法依规,健全完善监督方式。对区人大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使监督工作的各种制度更加规范,更具操作性,程序都有章可循。同时,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开展了“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述职工作,对述职对象的确定、述职时间、述职方式、述职结果的运用等作了详细规定,保证述职工作实效。

加强代表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把保障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放在重要位置,不断结合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探索和创新工作形式,保障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搭建平台提升能力。采取多种方式,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为代表发放工作简报、工作刊物,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坚持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时邀请3-5名相关人大代表参加,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相关讨论,为代表履职能力提升营造积极良好环境。

  开展活动交流提高。区人大常委会按照便于联系和组织的原则,把驻区的市人大代表分为2个小组,区人大代表分为12个小组,均按照“九有”标准建立代表联络站。统一为各小组活动室制作活动室标牌,配备文件柜和学习资料,指导他们制定了活动制度和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等,使每一个代表小组活动室基础硬件设施都达到“四有四簿四上墙”,为代表们交流履职经验、开展小组活动提供了稳定场所。此外,还认真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把代表联络站作为固定活动场所,积极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异地视察等活动,丰富了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增强代表的主体意识,提高代表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拓展渠道强化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实施了《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要求30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每人联系5名代表;同时坚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每年分两次集体接待代表制度,到各镇(办事处)接待代表,与代表们进行面对面交谈,征集他们的意见、建议。今年上半年,通过这两种方式,先后征集代表意见、建议34条,内容涉及民生改善、社会管理、道路交通等方面,经整理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交办。

  光阴不负拼搏,奋斗成就梦想。在洛阳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的征程中,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区委重大战略部署,细化工作举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加快“首善之区”建设,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作出洛龙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