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研优势 推动创新发展
——关于驻洛科研院所生存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省委书记王国生强调:“要进一步用好驻洛科研院所这一宝贵财富,鼓励支持其牵头或参与洛阳重大科技项目,把雄厚的科研力量转化为丰硕的科研成果和现实生产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王国生书记这一讲话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要求,近期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并围绕充分发挥驻洛科研院所优势、加快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培育财源税源新的增长点等课题,到我市部分驻洛科研院所进行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驻洛科研院所发展现状
我市现有央企科研院所和军队科研机构14家,除中机十院和总装三十三基地数据无法取得外,其余12家运行和发展状况总体良好,分别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以下简称725所)、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原612所,以下简称空空导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原613所,以下简称中航光电)、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矿研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耐研院)、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拖研院)、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院)、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四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石化工程)、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色科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工程兵科研三所(以下简称总参三所)。
(一)科研能力持续提升
1、研发投入方面,2015年-2019年,12家驻洛科研院所研发费用除2017年有所下滑以外,总体呈现上升态势,五年间累计支出研发费111.7亿元,平均每实现百元营业收入所投入的研发费用为8.5元。
2、发明专利方面,2015年-2019年,12家驻洛科研院所累计有效发明专利5365个,五年来依次为805个、969个、1116个、1168个、1307个,呈逐年递增态势,对国家创新能力的贡献稳步提高。近五年通过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取得技术转让收入11.2亿元。
3、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五年来,12家驻洛科研院所固定资产投资合计58.3亿元。从投资规模看,725所和空空导弹研究院连续五年合计投资额达到37.6亿元,占12家院所投资额的64.5%,投资力度相对较大。
(二)经营情况稳步增长
1、营业收入。2015年-2019年,据统计,我市12家驻洛科研院所所属企业(含本地参股企业,下同)共实现营业收入1316.1亿元,2016年达到谷底,2017年以来呈直线上升。五年来营业收入增加80亿元,年均增速为7.1%。从规模看,五年营业收入中,累计超过百亿元的企业有5家,分别为石化工程、725所、空空导弹、中航光电和第四设计院;超过十亿元的企业有5家;超过亿元的企业有1家。
2、营业利润。五年来,12家驻洛科研院所累计实现营利润127.2亿元,其中2015年最高,达到59.7亿元。
3、税收收入情况。2015年-2019年,12家驻洛科研院所累计完成税收63.5亿元,其中,增值税27.5亿元、企业所得税23.2亿元、个人所得税8.6亿元;享受减免税及减税降费58.9亿元,其中享受军品免税政策减免增值税52.8亿元、占全部减免税的90%以上,表明军民融合在拉动地方产业方面,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从规模看,五年税收收入累计超过十亿元的院所有2家,分别为石化工程公司和725所。从增幅看,五年来税收保持连续增长的有黎明化工院,其他企业均有税收增减波动。
4、科技转化生产力情况。我市12家驻洛科研院所中,有9家院所在洛阳开办企业(含本地参股企业)共30家。2015年-2019年期间,这30家企业通过加强科技投入,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实现收入118.7亿元,占其全部营业收入的46.6%。
(三)院所与地方合作成效显著
2016年,市委作出了深化地企合作的重大决策,建立了洛阳市地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了地企双方对接合作的平台,先后召开了18次地企合作联席会议,合作空间不断拓展,合作氛围日益浓厚,合作成效持续深化。
在科技合作方面,通过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对接交流,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加速,共签约科技合作和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334个。截至目前,“国家02专项”精密电子用高纯金属及靶材料制造等300个项目已经成功落地转化或完成改造,33个项目有序实施,1个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在进行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通过地企合作,促进了科研院所的发展。比如,725所下属洛阳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目前已经成为专业从事金属波纹管膨胀节、特种金属材料压力容器、桥梁附件、特种钢铸锻件和特种金属材料部件研究与制造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空空导弹研究院下属凯迈集团,现已发展成为凯迈机电、凯迈电子、凯迈测控、凯迈气源等多家有限公司的大型综合企业集团。
二、当前驻洛科研院所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生产、消费和投资形成冲击和广泛影响,影响我市经济和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多。从本次驻洛科研院所调研情况看,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较多,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与地方政府沟通融合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科研院所主要专注于科技研究和成果运用,对地方政府运行程序和办事流程不熟悉,对相关政策掌握不全面,在发展过程中土地审批、环保改造、社保基金办理、企业改制登记变更等方面普遍感觉力不从心。在调研中725所、中航光电等单位均反映面临此类问题。
(二)转制过程中政策缺失。转制科研院所普遍存在经营困难、研发投入不足、行业影响力弱化的问题,国务院、财政部虽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明确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后,可按照不增加企业总体负担的原则,转制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制后可继续享受,但是由于省里尚无相关配套文件,我市也面临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困难的问题。
(三)高端人才流失严重引进乏力。科研院所反映,洛阳在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资源方面的不足,对科研领域高精尖人才的吸引力相对有限,现有人才流失严重。如空空导弹研究院在吸引人才和稳定人才队伍方面压力很大,同时又面临系统内位于天津的航天二院、八院的竞争。
(四)科研转化能力不足。受传统科研院所环境形成的观念以及行为方式的影响,“技术-产品-产业-市场”链条式转化能力较弱。部分院所研发的新产品、介入的新领域,技术领先程度、市场覆盖面和发展后劲还不够,没有形成高效创新引擎。
三、促进驻洛科研院所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驻洛科研院所对洛阳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强调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提升产业链水平,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要完善创新机制,更好把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统筹起来。王国生书记要求洛阳要结合好产业与院所、统筹好军工与民用、对接好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好制造业与服务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驻洛科研院所是洛阳的宝贵财富,是洛阳产业创新的动力源,是新时期洛阳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充分发挥驻洛科研院所优势,把雄厚的科研力量转化为丰硕的科研成果和现实生产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讲话精神和王国生书记指示、推动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副中心、打造增长极、发力都市圈、形成新引擎,推动洛阳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
(二)建立沟通服务新机制。针对重点科研院所,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在相关委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统筹组织服务驻洛科研院所工作,向驻洛科研院所派驻服务官,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土地、环评、社保等一系列问题。2015年-2019年,12家驻洛科研院所累计完成税收63.5亿元,其中享受军品免税政策减免增值税52.8亿元,建议通过沟通新机制,加大军用产品科研成果向民用市场转化,把科研院所质量高、爆发力强的经济“存量”潜能激发出来,形成洛阳副中心城市发展的“增量”。
(三)制定精准财税扶持政策,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对驻洛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建议省尽快出台对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后延续优惠政策,加大重点骨干研究所技术转化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科研院所转制为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链条,形成区域示范效应。对税收贡献大的重点科研院所,可以核定基数,对新增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给科研院所和企业;对高端科研人员,制定差异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其在洛创业,引导其在洛阳更好发展。
(四)推进平台建设。一是建立专业园区,集中布局,由地方按照科研院所的特殊要求建设专用厂房,引导科研院所长期租赁使用,也可鼓励企业整体购买产权,让科研院所专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二是基金跟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基金积极跟进,促进成果转化。
(五)加大人才政策支持。科研院所是我市人才密集型单位,我市人才政策要充分考虑科研院所实际。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引进的待遇、住房、子女教育等难题,夯实创新驱动发展的人才基础;充分发挥驻洛科研院所院士团队的作用,加强洛阳人才政策与科研院所人才政策的衔接兼容,形成叠加效应。大力度促进青年科研人才、技能人才在科研产业一线快速成长,促进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助力打造增长极和“人才兴洛”战略。
(六)引导驻洛科研院所融入洛阳都市圈。要充分发挥驻洛科研院所优势,加快成果应用转化,引导科研院所主动把科研成果、产业发展与洛阳实际紧密结合,促进科研成果应用与洛济产业带、洛巩产业带、洛汝平产业带、洛义渑产业带建设深度融合,优化院所发展资源配置,拓展院所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