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
12月17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决议的落实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检查,较好地落实了决议内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审议指出,虽然我市已经较好地完成上级确定的幼儿园建设任务,但是“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上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不足,远低于国家和河南省水平。二是部分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长期稳定发展。三是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数量不足,待遇偏低,队伍建设薄弱。
审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落实好规划、投入、监管等责任,着力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要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按照市委洛发[2020]20号文件要求,持续做好学前教育工作。一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关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的布局配置,科学编制洛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二要继续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保教人员待遇,确保公办园良好运行,使我市的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始终高于50%。三要加强普惠性幼儿园的政策引导,落实各项奖补资金,促进健康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四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法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建设,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办园。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按照《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三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