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马春强任职的议案

2021-01-19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

马春强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请予审议。

 

主任:吴中阳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