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01-19

——2020年12月1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张克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基本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要求,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分解,形成整改方案呈报市政府。9月9日,市政府印发通知,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任务分解,要求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审计局积极发挥审计整改牵头督促职能,主动与有关单位对接并加强指导,对审计整改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有力地推进了审计整改工作。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态度端正,行动迅速,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效果,整改较好的单位有洛宁县、瀍河区、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截止目前,审计发现的6大类27个问题中,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正在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3项。本次整改与2018年预算执行整改相比,一些问题依然存在,如预算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政府投资基金发挥效益不佳、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等。市审计局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二、审计整改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共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交了34份审计专报,其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和市长刘宛康分别批示了18份,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下,有力地推动了整改进度和质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琰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能,通过下发通知、电话催报和现场督察等多种方式,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建立机制,形成合力

今年6月,市纪委印发了《洛阳市纪委监委监督与审计监督衔接机制(试行)》的通知,明确了计划衔接、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整改督促等内容,促进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相结合。市审计局建立了与市委巡察办联动机制,按照市委巡察书记专题会议要求调整增加审计项目5个,将巡察整改与审计整改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11月,市人大常委会吉振华副主任对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调研,市人大预算工委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有力推进了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打通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能够提升政治站位,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整改效能。洛宁县出台了3项制度,规范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行为。市发改委集中清理了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14份政策性文件,废止了12份文件。市人社局严格执行就业培训政策,落实“双定、双监控”措施,有效推进五类人员就业创业培训。市财政局与机关事务局联合发文,取消了市级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定点服务,预算评审中心放开了造价咨询机构限制,取消了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四)分级联动,推进整改

为强化工作督促指导,我市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督促、各相关县(市、区)具体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整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能力,做到审计整改全覆盖无死角。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下发工作提示函或通知,督促加快审计整改进度。

(五)严格标准,扎实整改

市审计局建立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提出整改建议,明确了审计整改的标准和依据,确保查出的问题应改尽改。对照整改要求,认真审核整改相关佐证材料,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对账销号,在审核中发现整改不到位的,要求其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做到真整改,提高了整改的标准和效果。

三、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表)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预算编制不严谨、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绩效管理不到位、政府投资基金未发挥效益等4个问题,市财政局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改进预算编制、强化绩效评价、盘活存量资金、收回投资资金等措施加强整改,并制定完善了加强收支规划、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市级财政管理。目前,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部门财政收支管理不够规范、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2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调整账目、退回资金、通报批评、终止合同和完善制度等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边审边改的办法第一时间整改,相关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

(四)推动“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领域目标任务未完成、“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不到位、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不到位、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等5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督促项目进度、取缔和专项整治、及时拨付资金等措施,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部分整改1个问题,目前该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就业补助资金结余、培训针对性不强、教学场地及设施紧张;工程建设项目改革进展缓慢,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限制条件未完全清理;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及“一窗受理率”较低;违规收取设计费和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创新创业种子引导等政策未落实到位;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投入不到位,科技小巨人奖补资金拨付不到位等6个方面8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收回沉淀资金,统筹调整使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推进政策落实,促进健章立制,加大监督力度等措施,8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6个,另有2个部分整改,正在持续整改中。

(六)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应天门征迁项目没有建立征迁评估复核制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缓慢;县域内就诊率、远程诊疗系统使用率低;部分县医院人员编制未达标;新建小区配建幼儿园不到位;入公办园难、入园贵;轨道交通财务未分别独立核算,资本金未到位等7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增加项目充实人员,健章立制提质增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等措施,已完成整改6个问题,另1个问题部分整改,正在持续整改中。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查,督促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加快整改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注重科技强审,加强大数据审计人才培养,提升审计发现问题的本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我们一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副中心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