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2021-01-19

2020年12月1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上午9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江苏考察、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求是》杂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栗战书委员长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交流会精神、近期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司志华作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志华作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敏作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十三五”规划指标的议案、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张克轩作了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国辉作了关于洛阳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司志华作了关于提请马春强任职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敏作了关于提请党慧任卫杰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作了关于提请任免姚伟等8人法律职务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胜利作了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说明,拟任命为洛阳市信访局局长的党慧作了任职前发言。会议书面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对我市地方性法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调研活动的报告、关于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关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关于洛阳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关于洛阳市2020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对《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上午11时至下午16时半,会议分组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交流研讨,征求对常委会2021年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会议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下午16时半,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

下午16时5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洛阳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对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马春强、党慧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振华、雷雪芹、李钢锤、刘冠瑜、徐新、孙延文,秘书长张尚君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伊滨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8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