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2021-02-07

2月3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学习省“两会”精神、省委平安河南建设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会议决定,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召开,正式会期两天。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四项建议名单的说明(草案),关于许可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刘强涛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的说明(草案),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王玉峰等4名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王玉峰、昝宏仓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草案)、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特邀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洛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意见》,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