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1-02-10

(2021年2月9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宛康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过去一年和“十三五”时期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35年远景目标及“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关于洛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洛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洛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洛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洛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洛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

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中阳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曲海滨院长所作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志军检察长所作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