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
按照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有关规定,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向市 “一府两院”、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集中交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涛出席会议并就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司志华通报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的基本情况。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343件(其中45件为议案转建议)。经初步梳理分解,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107件,财政经济方面的51件,教科文卫方面的100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42件,监察司法方面的18件,其他方面的25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政府320件,市法院5件,市检察院8件,其他有关机关、组织26件(以上含有合办件)。总体上看,今年代表所提建议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大多数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重点突出,充分体现了代表们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在不断增强,同时也给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王松涛就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代表建议承载着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承办单位要落实办理责任,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日常工作统筹安排。要强化联系沟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积极吸纳合理建议。对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要加强协调配合。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办理实效。承办单位要在弄清代表提出建议真实意图基础上,制定具体办理措施,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目标,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对代表所提问题有条件解决的,应当及时解决;对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当在计划、规划期限内解决,并及时向代表反馈阶段性办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者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争取代表的理解。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与市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建议办理动态,共同做好督办工作。
各承办单位表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共同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细、办实、办好,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用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代表满意、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