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医药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

2021-03-04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驻伊市、县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孟现带领下,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会议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医药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药市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目标,严格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药品经营秩序和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目前,全县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2家,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1家,零售药店224家,各级医疗机构466家。

(一) 明确职责任务,县乡联动工作局面初步形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副职主抓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设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药品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县乡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确保了药品监管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

(二)多措并举抓监管,药品市场日趋规范。一是做好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在市局业务指导下,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监督药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药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二是严格药品许可审批制度,严把市场入口关。对药品零售企业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对各药品生产经营机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审查和证后监管,促进我县医药行业步入良性发展。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药品抽检,结合县域实际,严格制定药品抽检计划,逐步扩大抽检品类和批次,合理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2019年以来药品抽验72批次,不合格3批次,案值2600元,罚款9000元。四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环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大案指定督办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检查。2019年来,开展药品专项执法检查8次,共查办药品违法案件21起,罚没金额64753.4元,有效打击震慑了药品违法行为,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

(三)立足岗位职责,高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切实加强疫情防护用品的监管,对全县药械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防止假冒伪劣疫情防护用品流入市场。二是约谈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全力保障防疫用品的供应及质量安全。三是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政府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四是加强值班值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疫情期间,查处涉及药品价格违法案件6起,起到了震慑作用,保证了全县药品物价总体稳定。五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严格执行销售退热止咳药实名登记制度,如实、完整填报信息,同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累计上报零售药店个人购买咳嗽、退烧类药品信息4835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存在问题

(一)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近年来,县政府在《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但相当一部分群众对药品管理法的了解不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不强,重视药品价格而忽视药品质量的现象比较普遍;另外,医药市场从业人员在依法管药、依法售药等方面的意识还不强。

(二)药品监管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我县基层监管队伍建设还不完善、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基层药品检查人员存在人员老化、药品专业人员短缺、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二是未能充分利用现代化监管手段,导致日常监管不到位、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

(三)医药管理执法力度有待加大。一是在药品使用上,很多零售药店处方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违规出售处方类药品现象,因为被查出后处罚力度小,造成上述现象屡禁不止;二是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配备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近年来,我市药品经营店数量增长较快,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个别药店存在聘证岗空问题,没有专业人员在店指导用药,导致处方药的用药存在安全隐患;三是药品流通环节存在违规行为,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等现象屡禁不止,部分药店药品定价随意性较大。

三、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基层普法宣传。县政府要把《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普及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的重点转向农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送法下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识假、打假、维权意识。二是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在普法宣传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药品主管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依法管药、依法售药和规范用药。三是建立完善举报制度,让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增加专业人才招聘数量,不断充实药品监管执法队伍,优化专业结构。二是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的药品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修养的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敬业精神。

(三)进一步加强药品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要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日常监管、突击检查和跟踪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抽检比例,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市场,切实保证消费者用上放心药;二是发挥职能部门工作合力。要加强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不断提高执法过程规范化水平。要严把药品质量和价格关,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举报、受理渠道,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努力消除药品市场存在的盲点和空白点;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非法制造、批发、经营假劣药品及违规高价售药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大幅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四是严格规范医药机构。严把初审关,对现有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跟踪监管,要加大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实时在岗及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和整治力度,规范医保卡的使用行为,确保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规范有序。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单位要进行彻底清理和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