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2021-03-04

2020年12月25日上午,洛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根苗主持了本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京汉、杜群明及19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周东柯,县法院院长李海雅、县检察院院长付武超,县监察委相关人员,县政府27个组成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建议议程。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江苏考察、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等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栗战书委员长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吴中阳主任到洛宁调研时的讲话;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命,决定任命祖良军、汪旭霞为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草案)的议案、2020年第四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草案)的议案,关于洛宁县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7年—2019年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2020年第四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2019年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决定;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保护2020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