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夜间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夜经济”是指以市民和游客为消费主体,从当日18时至次日6时所发生的服务业类经济活动,是现代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座城市经济繁荣和开放程度的“晴雨表”。由于夜间消费通常需要灯光,又被称为“灯光经济”。夜经济的繁荣是城市繁华的表现,也充分反映城市的时尚度,已经成为城市活力系数的风向标。城市发展规律表明,城市化率越高,市民消费需求就越多元化,消费时间就越长,城市“夜经济”就越发达。
近年来,夜间经济作为现代城市新兴业态,因其提高城市设施利用效率、增加就业岗位和机会、拓展居民消费空间、拉动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受到越来越多城市的青睐和重视。但在顶层设计、监管服务、品牌培育、应急应对等方面存在发展“焦点”“难点”“痛点”,亟待引起关注。
一、发展现状
(一)发力夜间经济,众多摊点热动县城。今年以来,县政府提出发展夜间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丰富居民夜间生活,并要求职能部门出台具体措施,狠抓落实。6月份,县城市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开放县城区部分区域摆摊经营的实施方案》,开放14处约700多个临时摆摊经营点,在保证不影响环境卫生、不扰乱市场秩序、不阻扰交通秩序、不发生环保扰民现象的前提下,开放地摊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经宣传发动、自主报名、统一规划、划线定点,至8月初各摊点全面营业,一时间就显现出无限活力。据我们调研,每个摊点每晚的营业额都在千元以上,效益好的超过了两千元。在今年疫情防控、大的经济形势紧缩等情况下,地摊经济的兴起为解决全县就业和民生问题、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
(二)居民人数流量大,夜间经济潜力无限。夜间地摊的瞬间兴起,一时热动县城,成为居民议论的“焦点”,极大丰富了居民的夜间生活。在我们调研过程中,各摊点客流量大,非常热闹,显现出繁荣景象。居民的夜间生活由单纯的散步到可以有选择性的进行消费,散开在县城各地的地摊也为居民出行的方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夜间出行积极性提高了。一位女性居民说,晚上带孩子出来逛逛,有看的、吃的、玩的,很尽兴,地摊经济挺好。
(三)大众性强,消费需求特色比较明显。目前县城地摊的营业范围主要集中在小吃、儿童娱乐、儿童玩具等方面,产品品种多样化、档次大众化特色明显,与当前县城居民的消费需求比较匹配。
(四)“亮”点增多,夜间经济显现直观。夜间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灯光经济,城市灯光的“亮度”是衡量夜间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准之一。夜间经济活动越繁荣的地区,其亮度就越高。近来县城“亮”点增多,除地摊外,越来越多闪烁的灯光在方便居民生活的同时,也衍生出了全新的夜市生活形态。如,文化广场等夜间文化,也正成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形态。
二、存在问题
(一)整体统筹规划缺乏。尚未出台服务夜间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政策扶持、制度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尚未形成体系,在发展夜间经济方面没有出台切实可行的鼓励措施,目前还处于各自为阵、各自发展的层面。同时,目前地摊的地点设置等也还需要进一步规划,有些地摊严重影响和危害县城绿化带的安全,有些严重影响了局部的交通,安全隐患多。
(二)服务保障相对不全。夜间经济涉及安全、交通、卫生、水电等诸多领域,需有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停车场、卫生(公厕)等配套设施,以及强有力安全保障。但因县城当前的实际发展水平,夜间经济的服务保障尚处于初始阶段,还不够成熟。这些问题处理应对不及时,长此下去会影响居民生活,引发居民意见。
(三)品牌培育不够丰富。目前我们承载夜间经济的还是地摊等最为低端的形式,缺乏能够吸引外地、吸引洛阳游客的知名品牌,缺乏高档次、大规模的综合性夜间经济场所,无法形成规模集聚效应,无法发挥我们靠近洛阳的区位优势。
(四)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我县夜间经济仅停留在餐饮、儿童娱乐等低消费,缺乏对县城文化的消费和对县城历史、人文的关注,县城内涵有待进一步深度挖掘,夜间经济发展的内生力量有待进一步释放。
三、发展建议
(一)打好政府政策“组合拳”,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强化制度设计,出台总体规划,推动商务、发改、财政、市监、住建、文旅、交通、城管等部门强化责任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聚焦招商引资、用水用电、土地使用、税费减免、安全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发展夜间经济的扶持、管理、监督政策,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县政府应组合各部门职能,尽快出台具体办法,引导县城夜间经济有序发展。
(二)打造各具特色的“示范街区”、“示范摊点”,繁荣夜间消费市场。围绕吃、购、玩等要素,结合县城实际、业态定位、消费结构等特点,以规划热门美食区、购物中心、文体娱乐中心等为基础,创建特色明显、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的夜间经济特色示范区,增加夜间消费品种,引导商家延长营业时间,形成特色品牌,重点推动夜间经济有项目支持、有实体支撑。
(三)完善基础设施“硬条件”,保障夜间经济活动。完善夜间经济重点消费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安全、交通、环卫等设施、公共WIFI接入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居民夜间出行的便捷性和交通管理的灵活性。
(四)实施夜间休闲“大众化”,丰富群众夜间生活。拓宽夜间经济产品种类供给,将影视、健身、书屋等文化娱乐场所纳入其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夜间消费活动,满足县城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集聚夜间县城的人气、商气和财气。
(五)充分利用媒体“传播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有效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传播优势,持续开展夜间经济发展宣传推广,向居民提供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培育夜间消费习惯。积极报道发展夜间经济富民、便民、惠民的工作成效,为加快夜间经济繁荣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