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川县水生态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7至8月份对我县水生态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伊川县人大常委会水生态体系建设调研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培训会,采取县乡人大上下联动摸底调研,实地查看了部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汇总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调研情况。7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瑞鹏带队,县政府副县级干部常俊斋及县水利局有关人员陪同,调研组先后到龙凤山西干渠调蓄工程、伊沼荷乡水生态体系工程、伊河水生态治理工程、桃花岛水生态体系工程等项目现场进行了集中实地察看,之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水利局负责人对我县水生态体系建设整体情况汇报,代表们肯定了近年来我县水生态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地查看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水生态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对伊河、白降河、水库等进行了综合治理,建成了伊河湿地公园,水生环境明显改善。
(一)县域内河流、水库、灌溉渠道、於地坝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河道20多条。分别是伊河(常年有水)、伊河东部有黑龙沟河、三王河、沙园河、杜康河、永定河(常年有水)、白降河(常年有水)、江左河、丁恵河、邑涧河(常年有水)、小黄河、穆河、曲河(常年有水),伊河西部有干河、顺阳河、银河(常年有水)、北小河(常年有水)、马营河、甘水河(常年有水)、荆河等。伊河是流经伊川最长的河道,流经我县39.7公里,河道沿途经8个乡镇66个行政村,灌溉农田16万亩。全县共有中小型水库23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1型水库11座、小Ⅱ型水库10座。灌溉渠道11条,分别是西干渠、永昌渠、幸福渠、解放渠、永安渠、顺阳渠、先锋渠、摩天渠、丁恵渠、雷沟渠、范店渠。於地坝40座,其中骨干坝9座,中型坝31座。
(二)县域内河流、水库、灌溉渠道、淤地坝治理情况
近年来我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县域内河流、水库、灌溉渠道、淤地坝进行整修加固。中小型水库全部进行了整修加固,无安全隐患。少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淤地坝已进行除险加固,淤地坝作用发挥正常,没有大的安全隐患。伊河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共分三期进行,第一期伊河堤防治理工程和第二期伊河堤防加固工程,总投资11亿元,工程范围从伊龙桥至草店桥,新建橡胶坝3座、桥梁3座,完成治理河道(疏浚、堤防治理、堤顶绿化及穿堤建筑物工程)14.625公里,于2017年完工;第三期伊河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范围从伊龙桥到嵩县伊川交界处,工程总投资16亿元,治理河道25.1公里,目前大堤填筑已基本完成,正在实施两岸绿化及道路工程,计划2020年底前完工;县城段采用50年一遇标准,其它均采用 20年一遇标准。对伊河支流治理,我县从2012开始,共投资8900余万元,对白降河实施了四期治理工程,主要进行堤防加固和河道疏浚,目前已完成一期、二期工程,三期工程项目未实施(白沙镇豆村至郝湾段5.05公里,由于上级下达资金被统筹整合),四期工程2020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8月底完成;2013年上级下达资金50万元,用于顺阳河堤防加固;2019年上级下达省级防汛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杜河堤防加固;2018年上级下达中央和省级特大防汛抗旱资金70万元,用于沙元河堤防加固;2019年上级下达中央和省级水利救灾资金60万元,用于曲河堤防水毁修复。部分灌溉渠道如摩天渠、西干渠已进行了节水改造。虽然每年争取项目资金,对部分河、渠进行了整修加固和节水改造处理,但仍有部分河流无堤防或年久失修、有倾倒垃圾现象(如邑涧河、小黄河、干河、北小河、潜溪河、顺阳河);因灌溉支流损毁和配套不到位,灌溉渠道实际灌溉面积普遍小于设计面积,渠上建房现象严重(如顺阳渠、先锋渠、北小河、永昌渠等)。
(三) “十三五”期间我县水生态体系建设规划完成情况
1.蓄水工程。共规划新建小型水库2座,鹤鸣水库、黄龙庙水库,控制流域面积57平方公里,总库容255万方,目前,两座水库规划资料已上报市水利局,但项目至今未纳入国家规划、批复实施。其中,鹤鸣水库位于酒后镇南庄鹤鸣峡景区内,库容小于10万立方,已被开发利用,不属于小型水库,由企业负责管理。
2.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投资1.45亿,实施摩天渠配套改造、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重点用于灌区配套、河塘整治、“五小水利”工程。2018年建设完成摩天渠节水配套工程,总投资1400万元,对摩天渠13公里干渠进行疏浚、硬化渠道,改善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同年,完成西干渠工程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对西干渠上游段渠道16.3公里,进行节水改造,完工后西干渠实现了全线高效输水,增加灌溉面积2万多亩。同时县政府与省陆浑水库管理局签订框架性供水协议,每年为我县供水不少于100天,引水流量不小于每秒2立方米,有效缓解了我县西岭地区干旱缺水和人畜饮水困难的现象。其他农田水利项目由于上级下达资金全部被县财政整合,用于扶贫项目,小型灌区配套改造、河塘整治等项目未实施。
3.饮水工程。1)农村饮水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我县共安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62个,整合资金7042万元,涉及全县15个乡镇(街道),实现部分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供水,基本解决了我县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2)城区饮水工程。当前城区居住人口30万左右,现在的城区供水能力刚能满足城区用水需求。随着城区框架的拉大,居民数量的大幅度增加(设计人口50万),用水需求将大幅度增加,但城区供水的长远规划还未真正确定成型。
4.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工程。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坡耕地改造2.2万亩,清洁小流域建设一处。2016年至今,投资3357万元,实施完成吕店、鸦岭、酒后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水平梯田1.35万亩。2017年完成城关大庄、吕店九洼小流域治理项目,栽植树木3.09万株,硬化道路500米。同时完成鸦岭镇殷沟北沟等7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5.伊河百公里生态廊道建设工程。2020年伊河伊川段河道配套设施项目,完成伊川段39.7公里治理任务,总投资2.3亿, 生态护岸44.5公里,生态步道45公里,目前已基本完工,构建了嵩县-伊川-洛阳市城区-偃师百公里生态廊道。
6、行政执法情况。近年来,县水利局先后建立了水行政执法案件登记、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程序。2017年共解决水事纠纷4起,水事违法案件4起,对我县范围内所有取用地下水单位加强取水许可证监督管理。2018年查处曲河违建鱼塘、企业违规取水等违法案件6起。2019年共巡察用水企业150余次,为28家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纳入管理企业141家,宣传水法律法规100余次,开展河道巡查300余次,协调水事纠纷50余起,打击非法采砂10余起,刑事立案1起,行政处罚12万元,扣押车辆21辆,挖掘机6台,没收砂石料1533方,有力遏制水事违法事件的发生。
(四)“十四五”规划情况
2020年到2025年,我县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规划共计五个项目:一是供水安全工程包括水库清淤、引调水工程及水系连通工程;二是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包括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4处及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三是水生态安全工程,包括湿地建设及水土保持项目;四是水环境安全工程,包括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10条;五是防洪安全工程主要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总计划投资42.13亿元。目前,规划项目已与省水利厅对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水生态体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保护意识不强。由于对水生态体系建设及保护的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和群众片面的认为抓好水利设施建设就是建设水生态文明,思想意识至今还停留在单纯的防汛抗洪、粮食增产增收等层面,对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水景观、水管理、水产业之间的内在关系、认识尚不够清晰。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不强 ,部分群众仍然有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等不良生活习惯,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利用水资源的观念意识树得不牢,加上利益驱使,致使河渠“乱采、乱建、乱占、乱堆“问题突出。
(二)水生态体系建设项目谋划不够精准全面,不能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水资源。贯彻落实习近平水生态文明理念不够到位,水生态体系建设在前期项目谋划、推进中,只注重了水库加固、伊河等河道的治理,弱化了对山水林田以及其他支流、灌区、水库的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水循环利用和小微水体的全面系统治理,没有把全县所有水利设施,当做一个整体,统一去规划项目(特别是:1、城区饮水工程。现在的城区供水能力刚能满足城区用水需求。随着城区框架的拉大,居民数量的大幅度增加,用水需求将大幅度增加,我县高质量水资源贫乏,但城区供水工程的长远规划还未真正确定下来,必须提前谋划,以免错失良机。2、东、西干渠的小微水系建设,对我县生态补水、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是打通水生态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重要工程之一,至今还未实施。),导致我县水资源发挥经济、文化、生态等效益欠佳。
(三)对已建成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不到位。水生态体系项目建设“三分建、七分管”,水利项目建成后,依据类型、大小和性质分别转交县、乡镇、村进行日常管理。由于协调指导、督导考核、奖惩机制、特别是管护资金短缺等诸多问题,造成管理缺失,项目作用不能充分发挥。“重建轻管”现象严重,特别是涉及农业、烟草等其他部门的水利项目工程,建成验收移交乡镇村后,群众只负责使用,无人管理,损坏后也无维修资金,造成工程闲置,资源浪费。河、渠管理不够到位,倾倒垃圾和渠上建房现象严重。
(四)水生态体系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水生态体系建设管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部门之间建管配合密切度还不高,总体督导考核、指导协调、奖惩机制、管护资金来源体系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长效性、连贯性,影响效益发挥。
三、建议
(一)加强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的宣传,培育水生态文化,营造全社会共建共管的良好环境。要明确水生态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国家层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水生态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学习先进地区的水生态体系建设的经验。充分利用新型媒体(抖音、微信等),倡导机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家庭等各界人士,关注关爱水生态文明。借助新闻媒体,对关注关心水生态文明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人士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同时,适时对一些破坏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案例(如河道采砂、渠道建房等)进行曝光,引导提高全社会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水生态文明文化和水生态法制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生态体系建设、管理的良好环境。
(二)要全面科学精准谋划,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做好水生态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管理、水产业等方面统筹谋划。综合考虑增加水源、完善水网、修复生态、治理环境、减少水患、节约用水等生态理念,做好水生态体系建设的“十四”五规划。特别是住建局要把城区供水工程(南苑水厂扩建、伊东水厂、引故入伊工程),水利局要把东、西干渠的小微水系建设工程,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到“十四”五规划之中。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
(三)要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系统推进水生态体系建设。要坚持全面系统推进水生态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小微水体、完善水利设施工程配套,使水利设施工程充分发挥作用,逐步形成循环用水、节约用水、丰凅调节机制,使我县抗旱防灾、水生态综合利用能力更强。1、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多方筹集资金,努力保障资金需求。一是借助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切实增强项目策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资金,弥补水生态体系建设资金缺口。二是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三是坚持政府主导,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功能,撬动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水生态体系项目建设,积极吸纳民间资金参与水环境治理和管理。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办法,逐步建立水生态体系建设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2、系统全面推进水系贯通、生态补水、小微水系建设、工程管护等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机制,把经济、文化、生态、旅游、供水集为一体,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要强化节约用水管理,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及工业生产的节水改造,加强工程管护,使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充分发挥作用。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力开展河道保洁工作,严禁河沙乱采乱挖,加强河道河岸的绿化美化,扎实做好湿地的保护和利用,合理安排生态补水,加快推进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
(四)成立水生态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的有关规定,成立机构,细化责任,抓好落实。1、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水生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组织、协调、督导水生态体系建设工作。全面统筹协调抗旱防汛、水生态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维护、督导考核等水生态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主管部门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协同管理的各项职责,对河渠库坝管理的权力、责任、义务作出规范,让管理职责更为清晰。同时发挥河长制作用,定期督导考核,实现县、镇(乡)、村三级联动,范围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定期考核,奖惩分明。构建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经费来源,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2、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全县水生态体系项目工程建设要集中统一管理,明确由县水利局对全县所有水生态工程设施的管护运行及效益发挥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整合各部门管护资金,统一督导考核。各部门涉及农业水利的工程项目,建成验收移交乡镇村时要向县水利局报备,水利局接到报备后即纳入集中统一管理,督促有关乡镇村,及时落实管理人员,建立管护制度,并进行业务指导。要加强水政执法,依法从严打击破坏水利设施行为,确保工程设施安全。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管理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为水生态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