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12月28日上午,宜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县人大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国主持会议,副主任张飞跃、石彩云及常委会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少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辉,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刚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致远,县监察委、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成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政府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计划执行情况、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县级预算收支调整方案、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印发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报告。经过充分审议讨论,会议表决通过了《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县级预算收支调整方案的决议》,并对《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政府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宜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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