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李迎胜同志职务免职的议案

2021-03-12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经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免去:

李迎胜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李保国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