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议案》的决议

2021-03-12

(2020年6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诚如所作的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认真审议,同意该报告,决定将该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自2018年底正式启动以来,坚持“目标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在试点先行中创新,在循序渐进中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还存在着法规滞后、认知程度不高、再利用产业化水平低、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民生实事”,对于进一步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公共文明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垃圾分类工作这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高群众认知度和配合度,着力营造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要配套建强基础设施,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链。要健全组织保障,完善培训督查、财政保障、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合力。为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以全方位开放姿态,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角度,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关于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