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03-12

——2020年6月3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关于对<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主要内容

2019年5月9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的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联合监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引导物业行业规范发展,解决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运行不规范、业主投诉多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业主利益。

二、《议案》决议落实情况

接到《决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分管领导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对《决议》的决定事项逐条逐项研究部署,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目前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建设物业信用评价平台。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全省要统一建立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和信用平台,我市抓住这一契机,积极与省住建厅对接,参与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前期研讨,将我市物业信用评价的需求融入平台建设方案中。目前,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已正式上线,监管平台有12个业务版块组成,其中“诚信体系”版块细分为8个子项,分别是:“信用档案管理”、“管理部门归集的业绩信息”、“管理部门归集的警示信息”、“企业申报的业绩信息”、“企业申报的警示信息”、“信用信息档案查询”、“信用信息等级评分表”和“投诉管理”,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完备全面,为我市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完善物业信用评价办法。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洛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洛阳市物业管理项目监管考评体系档案管理规定》、《洛阳市物业管理项目监管考评体系档案》和《洛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定记分标准》等物业信用评价文件。监管平台上线后,我市组织物业行业专家委员会,结合平台运行情况,对《洛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的方法、标准、适用和退出等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目前全市888家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项目,已全部纳入诚信管理平台监管,监管平台对物业企业做出的记录,已成为对其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整治。近两年来,我市在物业服务企业中持续开展了物业管理“诚信年”“达标年”等主题活动。2018年底,我市开展了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治理活动。2019年2月,我市对45家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治理中评定较差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曝光,并纳入了企业信用信息档案。2019年8月,市政府召集物业服务企业现场观摩推进会,出台了《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计划用1年时间开展8个方面专项整治,着力营造诚信行业氛围,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管理。2019年11月,我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活动,随机抽取77家物业企业,发现问题141项,累计对43个物业企业下达了《督促整改通知书》,对4家整改不力的物业企业,记入诚信档案,取消1年内参与项目招投标和评优创先资格。

(四)评比物业行业标杆标兵。2019年11月以来,根据《行动方案》,在城市区开展了“优美小区”评选活动,倡导文明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在各城市区推荐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评代表、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与评选活动,经过层层筛选,评定出10个优美小区和10家“十佳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并在《洛阳晚报》持续10天进行跟踪报道,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反响。2020年,市政府下发《2020年洛阳市物业管理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评选出20个智慧物业管理小区,并对100个小区进行星级评定,市物业办出台了智慧物业管理小区评定建设标准和星级服务等级标准,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五)引导物业行业规范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水、电、暖等行业单位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创建行业诚信经营环境。同时结合全市争先创优工作要求,在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推荐基础上,抽调42个行业系统专家,对47个物管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注重分享创优经验和成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但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一是诚信信用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和标准目前全省尚未统一,执行中缺乏统一尺度,离规范化、标准化尚有较大差距。二是诚信平台有待细化,无法体现监管主体分层管理,操作难度大。三是诚信管理主体分散,主要存在由各城市区政府及乡、镇、办事处和业务主管部门等多级管理的现象。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把智慧物业管理小区建设和星级物业评定等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比武,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执业水平。

(二)营造诚信氛围。积极发挥诚信管理平台的作用,整合资源优势,将企业、业主、相关经营单位及管理部门全部纳入诚信管理体系中,并与司法部门联合对失信人员实行惩戒。加强物业企业和业主诚信教育培训,倡导物业企业诚信经营和全体业主诚信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发展。

(三)实现常态长效。根据洛阳市目前物业行业现状,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诚信平台建设,建议市人大将《洛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列入2021年立法项目。同时,加强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积极邀请各位代表和委员参与诚实守信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