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2021-03-12

2020年6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上午8时半,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考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在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上的主旨讲话、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等重要讲话精神、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明坡作了关于《洛阳市城市河渠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玉峰作了关于对《关于加快推进黄河流域洛阳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对《关于大力培育高端装备,助推我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诚如作了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对《关于加快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安装,使老年人生活更便利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亚利作了关于对《关于加大支持沟域经济发展力度,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司志华作了关于《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调整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的说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魏建平作了关于对《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作了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司志华作了关于提请任免张俊杰、卫华平职务的议案,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魏建平作了关于提请王瑞任职的议案,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练忠杰作了关于提请李迎胜同志免职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伟作了关于提请任免李俊峰等24人法律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作了关于提请任免刘向阳等8人法律职务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作了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拟任命为洛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的王瑞、拟任命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刘向阳分别作了任职前发言。

上午11时至下午17时半,会议分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进行了交流研讨,并对会议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下午17时半,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

下午18时,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城市河渠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关于加快推进黄河流域洛阳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关于加快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安装,使老年人生活更便利的议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关于加大支持沟域经济发展力度,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对《关于大力培育高端装备,助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调整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会议对关于对《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张俊杰、王瑞、刘向阳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振华、雷雪芹、李钢锤、刘冠瑜、徐新、王松涛、孙延文、安颖芳,秘书长张尚君和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魏建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伊滨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6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