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仝宇鹏等7人职务任免的议案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命:
仝宇鹏任洛阳市水利局局长
罗宏伟任洛阳市林业局局长。
免去:
翟文亮洛阳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郅书安洛阳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张伊民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尚军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罗克振洛阳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刘宛康
2020年5月11日